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扶余市骏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审批申请报告.pdf 保证声明.pdf 公众参与说明.pdf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吉林省扶余市骏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pdf |
扶余市中部,夹津沟西侧,位于夹津沟涝区范围之内 | 吉林省扶余市骏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2025年5月16日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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